1、由两岸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及专业人员组成经营团队,与相类似公司采一系列的无专业牌照空 的顾问师组成的经营团队截然不同。
2、于上海、台湾台北、三重、新庄、及高雄设立分支服务据点,就近服务客户,避免增加公空 司交通费等负担。
3、本公司于上海地区获得上海市外经贸委批准,具有外资设立登记等代理权,此项专业代理空 资格,同行业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并不具备。
4、采联合会计师方式共同经营,获得台湾证期会核准,具备签证上市上柜公司财务报表等专空 业性资质。
5、本公司取得上海市财政局核准,具有代理记帐、申报等资质。
6、可代理台商于大陆设厂的会计、审计服务,以利母公司会计师编立各类合并报表或出具会空 计师查核报告书。
7、可代理银行融资规定的融资签证、财务报表查核签证、企业所得税查核签证。
8、为两岸企业同时进行服务,使公司因两岸为同一体系服务下,节省庞大会计、审计费用。
9、委托本公司为顾问咨询服务,本公司会计师可于两岸任一地方与企业主管开会,节省委托空 公司高阶主管之时间,进而整合或提高公司实质管理绩效。
10、可随时就两岸财务、会计、税务进行分析、咨询及规划服务,避免企业主管因不了解当空空地法令规定而遭受主管机关裁罚。
11、代理委托企业与各主管机关之沟通,由本公司执行专业性服务,避免遭受补税受罚的风空空 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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